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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意外被玻璃划伤及报销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5 15:53 已回复

本人在2024年4.24日凌晨洗澡时候厕所的门突然爆裂,导致手臂被划伤后续在第五人民医院挂了外科急诊进行了清创及伤口缝合,由于事发突然没来得及问清楚是怎么报销的流程,直接用的是个人账户的钱,想请问还能报销吗以及流程是怎么样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6 15:47

留言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医保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实际诉求是咨询“发生外伤在医院急诊就医,已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后如何进行报销”的问题。经查询,您于2024年4月24日在医院门诊就医,结算时已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但未进行报销。如需重新报销,您需在就医医院办理门诊个人账户回退后,持下列资料到就近的温江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门诊报销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参保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实体卡(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门诊病历、处方、费用清单、检查报告;
3.医院门诊费用发票;
4.参保人员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户名)。
5.《外伤费用报销承诺书》
注:第2、3项资料须原件且加盖医院章;第5项资料可在医保经办窗口填写;如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应同时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4月26日10时3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若您有其他医保问题,可拨打区医保局智能咨询热线028-82727200或语音留言,也可关注“温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承办单位:温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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