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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中建天府公馆二期公寓,虚假宣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jiangxiaoyuer1  2024-04-25 12:34 已回复

        1,中建天府公馆二期公寓(观东三街899号),在销售中虚假宣传,将办公楼当住人的公寓卖与消费者。目前办公楼配置的电路仅为25A,不符合居住条件。一旦住人,正常家用电器功率很容易造成多次跳闸,从而产生火灾风险(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开发商和街道办均以符合办公标准回复,并相关方案制定固定家用电器来表示他们用电完全满足。既然卖与我们住人,我们要求满足正常的民生需求,正常采购家用电器。如开发商和相关部门认定是办公标准为准,请以公示告知我们不可住人,以避免后续正常用电,跳闸引起的火灾风险;同时请协助处向理宣传住人的购房者进行退款退房。

        2,中建天府公馆二期公寓,在销售中虚假宣传,直供电。我购房时明确向销售表述了我买房要国家电网的一户一表,销售回答是。且当时售楼部也未进行任何转供电的电价公示牌。重要信息告知表也写的是一户一表。从而诱导我认为买的是直供电的商品房。现在收房,为转供电,开发商告知合同交付写着物业代收。合同是在售楼部,销售以合同是住建局打印的都一样的诱导话术,带着我们直接翻页签字。并未就电的交付条件进行任何明确提示和告知。在售楼部有监控的情况下,我充分相信央企开发商的销售所说一切均为真实意思,并未留存任何证据。现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均以让我起诉。(我也咨询过相关律师和费用,确实无法承担)。另告知我可以自己出费,但的100%业主同意。这两个方案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无法去实现。

         房子是我仅有的一套,我也急需入住。街道办两次沟通的结果均是以合规合法告知我,并不予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5 15:24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8 14:00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中建锦源汇广场空气开关额定电流为32A的问题,经调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成都埃德凯森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机构为四川宏德慧成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通过了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取得了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经核实:针对办公建筑,目前未有相关强制性规范对进线断路器额定电流进行要求。
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6日9时35分至4月17日10时02分与业主代表王先生、周先生、梁女士、魏先生、雷女士电话联系,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业主,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782785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8 15:24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证据材料,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了房屋性质为办公,电费为物业代收,部门决定不予立案调查,如您有新的证据请及时向部门提供,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若您对本局的上述回复不满意,请在收到本回复60天内向成都高新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回复6个月内向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28日9时37分与您联系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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