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康项目,如盆底肌修复,腹直肌修复,为什么不纳入医保报销?计划何时纳入医保报销?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向居民提供盆底肌修复等干预措施,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目前,国家对医疗康复项目采用的是“准入法”管理,四川省和泸州市未将盆底肌修复和腹直肌修复等产康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4月29日,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电话沟通解释,您表示理解。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经办指导科,电话0830-25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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