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佳派置业有限公司青羊樾府小区车位出售未提供合同且未按时办理网签的投诉
本人于2023年10月30日经销售推介,通过其公司提出的分期付款方式认购青羊樾府小区车位,并支付首期款项。本人于同年10月31日,前往中国铁建签约中心完成并向签约中心确认【已完成全套协议签署】。完成签署后,中国铁建未提供本人已签署的全套协议。2023年11月7日,中国铁建销售通知要求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其中包含拒绝及时为本人办理车位协议网签备案的条款(请见附件)。因该协议不具备公允性,本人【未进行签署】。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因此,中国铁建以分期付款方式为由拒绝办理网签备案违反了上述法规,此外,其拒绝提供已签署的合同亦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本人要求:①中国铁建提供本人已签署且加盖其所需印章的全套协议;②依据《预售管理办法》及已签署合同,依法依规按时办理网签手续。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住建交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青羊樾府小区车位出售未提供合同且未按时办理网签的问题,我局已联系开发企业,现将相关情况告知于您,于2024年4月25日16:40分与信访人联系,说明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