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夫妻离婚后,男方由于之前将户口迁到大安区女方户口名下,但离婚时闹崩,拿不到户口薄,于是去相关机关说明情况后,是在没有拿到原始户口薄的情况下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迁到了自流井区落户到了自己儿子的户口上,迄今已一年。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现在男方复婚,用原来在大安区的这个旧的户口薄去办理的结婚登记,是否有效?按道理说,已经迁出去后,原本的户口薄不就是已经作废了吗?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应的问题回复如下:因您未严格按照户籍迁移提供相应材料,故原户口簿依然能够使用,办理结婚登记有效,建议您后续补全相关户籍迁移手续。上述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沟通,您本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