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关于天悦湾小区二栋二单元临河侧一楼餐饮店及二楼茶楼噪音问题,经过多次拨打市政热线及报警电话,至今任然存在噪音扰民,并且商家只是在警察上门告诫的一两天能有效,后续商家的噪音问题还是存在。多年来对我家庭造成严重困扰,孩子不能好好休息,老人不能好好休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商家作出顶格处罚,并让商家给出整治方法由相关部门留存。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将继续上访。以求问题得到解决。
尊敬的问政四川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4月17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天悦湾小区2栋2单元临河一侧餐饮店及茶楼噪音扰民”的贴文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将回复如下:
前期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已对相关餐饮店和茶楼业主进行约谈,要求合理设置晚间营业时段,注意劝导顾客降低音量,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周围住户生活环境,责令其立即整改。针对您反映目前噪音仍然存在的情况,辖区派出所已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噪音检测评估,联合开展整治。
后期我局将持续关注,并引导和监督相关行业场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南江县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