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1月28日在问政四川网站反映“南江印象3号楼违建”的网帖我局已收悉,现将核处情况回复如下。
前期,我局对南江印象3号楼新增的违建依法进行了拆除。针对部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违建筑物,我局已向相关业主发放了执法文书,后续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按程序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继续对南江综合执法工作支持和监督!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