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鲜书记:
您好!在百忙之中打扰,非常抱歉,本人是2020年通过全市赴高校人才招引到南江的县属事业人员,因家在巴州区,父母逐渐年老,去年母亲又患病(每月高额治疗费用,加上房贷,生活日渐窘迫,父亲独自在外打工),无人照顾,特想回巴州区工作,查阅市县相关政策,目前巴中市人才引进服务期内禁止调动,且南江县委组织部明确公务员考试也不准报考,查阅国省相关政策,事业人员服务期内报考公务员未明确禁止,特向领导请求,是否可以放开巴中市内事业人员报考公务员相关政策,增加人员工作积极性,以更饱满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为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作出微薄贡献。
网友:
您好!现将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暂行办法》《巴中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的要求,服务期内,未经审批,不得以在编人员身份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如您还有疑问,可与县委人才办联系,我们进行当面沟通和解释。联系电话:0827—8855077。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愉快!
南江县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