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巴中 » 市委书记鲜荣生 » 对于我提出通江县长铖驾校考试违规操作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投诉】对于我提出通江县长铖驾校考试违规操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6 11:48 待解释

尊敬的鲜书记,我对长铖驾校违规作弊一事投诉了很久了,每一次的回复都是通江县交通大队,回复的问题都是避重就轻,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我就不在赘述了,在此我想在说明一下我的投诉内容,第一,车管所考试场地长铖驾校教练在里面考试是否合法,合规不要说他是车管所考试工作人员,我问的是社会驾校教练在里面当工作人员是否能做到公平工正,这种操作是否是合乎相关规定,第二:在驾校学员考试时考试车辆在启动,手刹放好的状态,社考人员考试车子没有启动,手刹拉好的状态,这是否符合考试规定,车管所监考人员为什么不提出问题,不监管,这是不是在区别对待,第三:前面考试的一个驾校女学员考科二绕桩车身碰线她回待考室说她碰线了也过了,同时考试的另一个女学员也看到了,我想问问这是为什么呢?我前面的投诉通江县交通队的回复还没有现场调查都是他们内部信息,都是照本宣科,都没有调查,也没问过当事人,也没问询其他学员,都是车管所,长铖驾校的一面之词,为什么不把我提出的疑问我们三方当面给出解释呢,这就是通江县交通大队,车管所,长铖驾校官商一言堂,没有老百姓的说理之处,希望能得到我问题的回复以及合理的解释,也让我们老百姓明白事情的真相而不是敷衍,避重就轻,也不是互相袒护,有利益关系重要,老百姓的声音也很重要,一个申诉无门的老百姓的声音也是代表普通老百姓的声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9 17:0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队已知悉。对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工作和监督职责。因此,场地内的人员为考试安全员,承担考试辅助工作,不参与考试成绩评判,具体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
二、考试时,考生应该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中》(GA1026-2022)中科目二考试要求:考生在考试预约时确认的考场,在考试员监督下独立驾驶考试车辆,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连续完成考试。考试成绩均由系统自动评判,不受人工干预;考试员在考试中心实时监考,对系统出现误判、错判等情况进行甄别后统一出具考试成绩单。
三、根据您所反映驾校女学员考试碰线的情况,我队已核实相关视频资料,通过电话核实当天考试学员,该情况并不属实。前期,我队已将相关考试名单调查结果反馈于您,如有相关疑问可到交警大队进行核实,我队将依法接受监督。
感谢你真诚的监督!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4月18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22 11:48

哎,说一千道一万,你说了算,谁让你是政府部门呢,你说调查了就调查了,你咋不打电话让我去现场,你把那天考试的人都调查了吗,难道她敢说她碰线了吗,你都说了可以聘用驾驶企业驾驶人,长铖驾校的教练员能合法的在里面考试了,那他为什么对社会学员态度我想问一下差别那么大呢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