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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活体售卖病猫病狗,签订霸王条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12 10:30 已回复

本人于4.4日在该宠物店购买一只小狗,购入价1380元+狗粮500元,当日在医院检查出小狗得了冠状,因冠状不算小狗的重大疾病,我愿意治疗小狗,与商家协议退款,在警察的调解下商家对500元狗粮进行退货,对小狗无表示,双方在当时对此事表示认可。当时市场监管局回访,我表示本人的问题已解决,但是并未表示满意,因为该店铺售卖未检疫动物、签订霸王条款的问题还未解决。


但是在4月10日,小狗检查出犬瘟阳性,犬瘟治愈率仅有20%,我已为小狗医药费花费3000余元,但是小狗仍九死一生。该店铺受害者多达百人,里面全是病猫病狗,传染性极强,与顾客签订霸王条款,这些市场监管局熟视无睹,放任他们继续为非作歹。且该店铺活体售但未防疫,卖家售卖时并未出示任何检疫证明,说后期邮寄,但是根据同类受害者表示,邮寄来的疫苗本与实际售卖动物不符,该店铺里面全是有案底的社会闲散人员,对待生命冷漠,必须停业!!不满意!!

本人诉求:

  1. 本人不要求退货退款,一千余元并不能买来我小狗的命。

  2. 查封停业整顿。

  3. 门口张贴高风险商铺。(请效仿茶店子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纠纷过多的宠物店的告示)

  4. 宣布霸王条款无效,对愿意退货退款的受害者进行退款。

  5. 存在用领养合同混淆视听,掩盖实际购买行为,或存在偷税漏税情况,建议严查。楼梯间杂物过多,存在消防问题。

因我的诉求并不是一人一事多次,请勿用此方法进行剔除。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我将月月投诉不满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8 15:41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9 16:10

诉求人,您好:
我局于4月29日已经与您联系,您表示目前没有新的诉求,希望加强监管。我局已经要求相关监管所加强对商家的监督检查,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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