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一套商品住房(销售时叫一楼,办理手续时叫F层),其客厅四墙层高不一,相差13cm之多,屋顶呈斜坡状,室内地面、墙壁、家具表面出现严重反水、积露水珠潮湿的情况,开发商和相关部门都对此问题不给解决,诉至法院要求做司法鉴定,开发商和相关部门拒不提供鉴定机构所需涉事楼房的设计图纸等资料导致无法鉴定,法院以无鉴定结论驳回诉求。 向信访局反映和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都被拒绝,完全具备持有和保存这些资料的相关职能部门的答复是没有找到相关资料,叫去设计单位查找。 经向12315投诉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涉事房屋现场查看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当场认定涉事房屋其设计用途为技术层,俗称防潮架空层,不宜居住的结论,层高不一和地面反水的问题其不在商品房的范围之内,在建筑设计上该层是用来调平,调误差、防潮作用的一个结构层,没有计入商品房容积面积。相关部门并将这一认定结论向12315平台作了回复。事后请相关部门书面出示这一认定结论时却被拒绝,称专业技术人员是在没有看到设计图纸的情况下作出的一个口头解释,让其拿出设计图纸来辨分事非却又被拒绝。
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问政四川”平台提出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实为‘防潮架空层’”问题已收悉。我厅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10日与你电话联系了解详细情况,电话相关内容已作电话记录。我厅已将你的相关事项转交南充市住建局和南充市房管局办理,我厅相关处室进行行业指导,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