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筠连县巡司镇红星村三组的村民,2017年8月左右,在巡司镇农村信用社使用现金缴纳了4200元的天然气安装费,当时天然气公司给了一张信息表填写了姓名和电话,并开具了一张手写收据,由于一直在外务工,一直没有叫天然气公司来安装,由于过了好几年了收据不小心遗失,现如今想使用天然气就去叫他们来安装,该公司一口咬定没有收据不认我交了钱,我以为他们这么大的公司底单和当时填写的申请表也可以作为依据,而且他们的财务系统肯定也有对应的账单,但是现在他们各种理由不认推托不予解决,我也找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时间过去很久了不了了之,现在严重影响了生活,恳请领导帮忙处理此事,谢谢!
市民朋友:您所反映的问题正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
尊敬的张先生您好:
来电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核实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司在收到信息后已联系过用户,用户安装天然气需要先缴费,与我司签订供用气合同,后由我司安排工作人员入户安装、通气。张先生反映开具过收据,那么就请出示供用气合同、收据、交易记录等相关佐证依据之一。待我司核实无误后将第一时间为用户安装。关于用户反映的已安装表箱:2017年公司收购之前,公司在片区规划发展天然气时,会先铺设天然气主管道以及燃气表箱,待片区用户有燃气使用需求时,再缴费、签订合同,然后工作人员入户安装,表箱并不能作为缴费依据。感谢您对筠连三鼎公司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筠连县三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