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司行业类别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于2023年7月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已批复。按照要求进行了排污登记,近期发现报告书内关于环境监测计划建议章节(见附件)适用的标准错误(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并要求废水监测为“连续自动监测”。我司行业类别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应当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子工业】来。因为总则明确了适用于无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排污单位。并且我司非重点排污单位(不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并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子工业 5.5.3条:明确了 重点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应当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非重点排污单位不作强制性要求,相应点
位、指标的监测频次参照本标准确定。
目前我司准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但环评上不适用的标准要求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如果不上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我们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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