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由于我的老婆去年突患血液出血方面重病,现在每个月要吃6000多块钱的药,病情依然不稳定,再加上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娃娃正在上学,导致现在家庭经济负担万分沉重,生活困难,感谢党有好政策,听说像这样因病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医药费救助,医药费报销比例也高不少,这无疑是我们现在迫切需要的,我想给我老婆申请个人低保,我们不图领取每个月的低保金,只求加入低保以后每个月的医药费报销比例能提高一点或获得相应的医疗救助,以减轻沉重的经济负担,但我也深知,好政策是给真正需要的人准备的,想要加入低保,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我就想咨询一下青神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主要是咨询房产方面,我农村有自建房,之前由于娃娃要读书在县城买有一套商品房,没有车,像我这样的可以申请低保吗
您好!您的咨询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565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经县级相关部门核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请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文件第五章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收到申请并受理后对家庭所有成员财产依法进行核查,再根据核查结果由乡镇(街道)作出审核确认意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电话028-35088380进行咨询,也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或县民政局低保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