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蓬溪县人。因工作及小孩上学原因2019年购房将户口迁至新疆乌鲁木齐!现因经济条件不好,准备回蓬溪创业发展乌鲁木齐房子要出卖户口要下户!现准备把户口迁回老家,我老婆是赤城镇农村。我打电话咨询了县户籍管理部门,不同意投靠妻子农村户!请问我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办?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询,您是城镇户口。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和《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中“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规定,您的户口不能迁入蓬溪农村。因您是中专文凭,因此可以将户口迁入蓬溪城镇地区,小孩可以随迁。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蓬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0825-543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