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我们是隆丰镇新农村建设搬迁到万人小区的。搬迁前小区的收费政府也没有人跟我们讲。搬迁后现在出现天彭和隆丰两边把我们老百姓当球踢
一:我们现在所在小区的停车费,充电费完全安照商业小区来收。有没有考虑我们老百姓能不能承担!!!
二:我们现在农田离小区特别远,也不管我们生活是否能不能有保障
三:搬到小区来村上和镇上就没有过问这些到小区的,那他们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四:小区的开支完全没有把大家的钱当钱用!!!支出高的离谱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如下:我司相关负责人已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11:41和留言人联系,留言人表示已知晓相关情况。
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2014)2755号)精神及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关于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并参考彭州市其他同类小区收费标准进行定价。现实行的收费标准为:长期停放:汽车、电动汽车收费60元/月(包含停车管理费、卫生服务费),车位支持月租、年租;临时停放: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且在12小时内收取3元/次,超过12小时则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024年3月20日
这边没有同意你们的方案,其它问题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