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楠洋都汇3栋27楼业主,现有以下问题咨询,请求相关主管部门解疑:1、楼顶天台属顶楼业主一家独有还是归全体业主所有?2、楼顶天台属于安全避难区还是属于逃生救援通道?3、如遇火势较大楼道被封,往下逃生受阻时,高楼层居民应向哪里逃生?4、楼顶通向天台过道被顶楼业主私自安门、上锁,占为已有,是否构成违法?5、业主要求物业出面拆除,将天台归还全体业主,但物业以已与当事业主协商沟通无果且没有执法权拒绝,物业公司是否构成合同违约?6、物业回复:此问题已向相关主管部门多次报告,但未明确答复究竟已向哪个部门报告,请问:此类问题究竟应该由哪个主管部门负责?
李先生:
您好!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实,发现楠洋都汇小区3栋顶楼部分公共区域被30楼(顶楼)2号房业主安装铁门封锁。经了解,由于该业主房屋漏水,对楼顶用卷材进行了治漏,但担心人员踩踏破坏卷材层,因此将治漏区域封锁。经我局工作人员和该业主电话联系,该业主提出诉求,由物业或者开发商补偿治漏费用,并对后期的漏水隐患进行维修,才将封闭区域拆除。目前我局正在联系物业和开发商进行协调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进行协调处置,力争早日解决该问题。
我局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16点30分、2024年3月12日13点48分,用0839-5999216与您电话回复,但您均未接听或关机。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平台的关注和支持!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2日
尊敬的领导:本人只想了解,也请明确回复:楼顶业主将天台安门、上锁占为私有是否违法?此类行为应该由哪个主管部门进行处置?顶楼业主与物业、开发商的恩怨纠葛是否可以作为绑架其他业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