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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求助】高速撞到异物投诉无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3 20:22 已回复

我在荣丽高速仁寿段高速撞到了一个类似于塑料桶的大箱子,导致车辆受损严重,现在蜀道集团,雨露正互相扯皮拖尾都不处理我这个事情,都说后面回复我,等了半个月都没有一个人来正面回答我的问题,难道老百姓的财产不是保护吗?高速上面管理有问题应该路政或者管理方赔偿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3 17:07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有办理权限的蜀道集团办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3 17:09

任先生: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公司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司高度重视道路通行安全,每天按规定巡查4次,养护单位也定时进行巡逻(均有巡检记录),尽最大努力消除道路隐患,尽到了我们的管理责任。由于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做到每时每刻巡查,请您理解。2月23日,我司多次巡逻过程中未发现该段桥(陈家湾大桥)面存在障碍物,该障碍物应是过路车辆掉落,我司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查找肇事车辆。您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障碍物导致车辆受损,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畴,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高速交警处,开具相关事故证明,由车辆保险公司予以赔付。据我司了解,仁沐高速公安四支队十一大队,已于2月23日为任先生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公交证字〔2024〕第14号),任先生可持该证明,向车辆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我司工作人员多次与您沟通,将事件处理情况向您进行告知。我司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2024.2.23仁井段巡查情况说明

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2024.2.23仁井段巡查情况说明
仁沐公司路产管护大队高度重视道路通行安全,按照规定每日进行4次巡查工作(白天2次,夜间2次)。尽最大努力消除道路隐患,尽到我们的管理责任。囿于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的限制,高速公路无法做到每一寸路面、每时每刻巡查。
2024年2月22日由仁井段四中队廖晋中队(廖晋、潘林、邹强)于2024年2月22日16:25分接仁井段二中队韩洋班次,进行2月22日晚上至2月23日早上的夜班巡查与值守工作。在晚上19:45,开展第一趟巡查工作,于21:07分巡查完毕返回井研服务区待命。2月23日凌晨00:34仁井段巡逻中队开始第二趟的夜间巡查工作,于2月23日01:46:05巡查完毕返回井研服务区待命。2月23日04:42接监控中心告知:仁寿至沐川方向,距井研几公里撞障碍物(木桩),致车辆受损,已驶离现场。巡查中队立即从井研出发前往慈航调头至障碍物地点进行查看,经05:06分巡查至仁寿至沐川方向K100+970处发现该障碍物,并且立即清理。
备注:附 路巡后台巡查时间、监控通知群(道路守护者联盟)、清理路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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