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父母原本户籍属于大英县隆盛镇,因上学问题将户籍迁移至大英县河边镇。现在吾家一致想将户籍迁回隆盛,怎么办理呢?麻烦相关部门负责人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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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您留言后,县公安局随即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到您及您父母三人的户口,因您前期读书而迁移至河边镇,目前属于城镇户口。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因此您及父母的户口不能迁回原隆盛镇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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