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于2024年1月16日在光明康喜旺医院就医,医院诊断为宫内孕死胎。于2024年1月23日在康喜旺医院进行人流刮宫,2024年1月31日进行复查,只做了彩超未做其他任何检查,医生告知没有问题。2024年2月2日任感觉不舒服微信就诊医生告知少量出血没关系。在2024年2月6日去医院咨询医生仍告知正常未做任何检查,但在2024年2月8日晚突然腹痛至昏迷,随即就医在绵阳第三人民就医诊断为宫外孕破裂。由于康喜旺医院误诊,耽误了宝贵的就医时间,不仅导致我生命垂危,还导致我输卵管切除,无法生育,对我和我的家庭造成了无法接受的事实. 康喜旺医院在2024年2月28日上门慰问,仍告知园方无任何错误!
恳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
网友:
您好!您关于“宫外孕被误诊,进行人流刮宫术,导致宫外孕大出血”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因“停经56天,伴阴道少量出血”于2024年1月16日上午到三台康喜旺医院(芦溪镇光明场镇)就诊,妇科检查见:阴道少量血性分泌物,子宫增大致8+周;彩超辅助检查示:宫腔查见6.0cm×2.5cm不均质无回声区,内未见确切胎芽,卵黄囊及脉管博动,双侧附件区未见异常声像图,子宫直肠陷窝未探及明显液性暗区;尿HCG(尿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阳性,主管医生考虑:稽留流产、建议行清宫手术,同时告知您手术中可能存在风险。
2024年1月22日您再次到该院就诊,要求手术。该院在完善相关术前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后,于2024年1月23日行贫压吸宫术,手术顺利。术后第8天(即1月31日)到该院复查,您自述离院后少量阴道出血至今,妇科检查示:未见阴道出血、子宫和双侧附件区均无压痛,彩超检查示:宫腔积液,右侧附件区囊性包块,黄体囊肿,盆腔少量积液。主管医生根据您自述情况结合妇科检查、彩超检查结果考虑: 1、黄体囊肿?2、盆腔感染?,建议严密观察病情,如有腹痛、发烧、阴道出血应及时就诊。
2024年2月8日晚您因“停经2+月,下腹痛3+小时”急诊入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月9日在全麻下行“腹腔镜下右侧输卵管切除术+盆腔粘连松解术”,2月12日好转出院,出院诊断“1.右侧输卵管壶腹部妊娠伴破裂出血2.盆腔粘连3.失血性休克4.失血性贫血”。
您在2024年2月23日到我局咨询并反馈相关情况,我局医政医管股工作人员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讲解处理流程和路径,并责成三台康喜旺医院积极配合处置。期间,三台康喜旺医院院长主动告知您联系方式,并与您电话沟通,但未达成一致。2月27日您再次到我局反馈相关情况,再次与您讲解处理流程和路径,建议您依法依规解决合理诉求;2月27日下午,三台康喜旺医院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您家中慰问及沟通,但您们双方仍未达成一致。3月1日,我局会同县医调委和您及家属前往三台康喜旺医院进行现场沟通。并再次给您们双方讲解处理流程和路径,建议依法依规解决合理诉求。您表示同意。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拨打我局医政医管股电话(0816-5231310)。
谢谢您的来信,祝身体健康。
三台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