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机关公务员探亲假待遇细则是怎样规定的,比如往返交通费用,住宿等费用的报销问题. 高铁可报销二等座费用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交由相关部门办理,谢谢。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版向区委书记留言咨询“机关公务员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问题。现有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回复如下: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以下简称《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和四川省劳动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川劳险〔1981〕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参加工作满一年并已转正的固定职工;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不能利用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一是关于探亲假期的工资待遇问题。根据《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职工在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
二是关于职工探亲路费报销问题。根据《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中明确:“职工探亲路费的报销,按照财政部〔81〕财事字第113号《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和四川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己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2.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虽然《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出台时间距今较早,但目前关于探亲待遇暂未出台新政策规定,故仍执行现行《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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