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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有关部门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31 10:35 已回复

各位领导2024年好,本人就村镇县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投诉,事件1,23年响应镇府号召,忍痛拆老房屋砍毁十几年的老果树,政府答应的补贴将近一年了,分文未收到多次询问相关部门未果。 事件2,2023年 响应政府号召修建污水化粪池,要求村民自己垫资修建,建好验收合格后政府打款给村民。 验收合格到现在已半年多,多次询问相关部门打款事宜未果。现在我们的政府官员是不是觉得,我们农民群众已经月入几千了,已经觉得自己政绩优秀到不行了吧,看看现在农村里是不是只剩下老人和孩子了,看看你们的政绩吧,在村里务农月入不过千元,养不活自己和家人,在外打工月入几千却不能照顾父母子女,这是谁造成的?为官者吃喝着纳税人的血汗,却不知道为群众办实事。此乃大恶也!对群众的诉求视而不见,无视百姓疾苦,如今的村村空,不就是你们一个个村干部镇干部县领导的政绩吗?再不作为,我把你们一个个投诉到省里去,投诉到中央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石屏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5 17:4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双挂钩补偿款发放、修建净化池后未得补贴款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石屏镇向顶村城乡建设用地増减挂钩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始实施,2023年5月通过乡镇自检验收,您户参与了该项目。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古蔺县第四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府办〔2022〕66号)第五款“资金拨付方式第一项拆旧补偿拨付方式,农户复垦协议签订、镇村公示、房屋拆除后,乡镇(街道)按月上报农户报账资料,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支付农户补偿款的80%;尾款待省自然资源厅终验合格和项目结算审计后支付”。目前农户80%报账资料县上已审核通过移交银行,待银行审核通过后立即拨付农户补偿款。
根据古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河干流古蔺境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环委办〔2023〕26号)文件要求,该污水治理工程实施的净化池由项目所在乡镇组织修建,按3100元/座进行补贴,完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报账。石屏镇组织向顶村对参与实施净化池的农户进行摸排上报,按要求实施建设。建设完成后,2023年7月由镇上组织验收,2023年8月由县上组织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资料报至古蔺县城投公司后请求划款。您户按要求完成建设并已通过验收。2024年2月3日,向顶村通过现金发放方式已将您户补贴资金3100元发放到您手中。为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于2月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830-7888782)。 2024年2月4日,石屏镇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解释。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石屏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电话:0830-7406306)。
感谢您的留言!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石屏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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