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石屏镇长龙村一组村民,因2006年幼时父亲早亡,母亲改嫁导致初中未毕业就外出广东打工讨生存,多年来由于没学历只能打临工,收入不稳定没能创建一个家的无房户。2021年政府通知有采煤沉陷区安置房的惠民政策,村委通知交16000认购金的时候说的是建成后购买房价是600到800每个平方。现在房子建成了又定价最低1300多起步,请问镇府哪个部门、哪位领导定的房价?定价的时候有没有认真调研过我们这些真正需要住房的无房户真正收入水平?能否承担如此高昂的房价?搞到最后我们这种真正需要住房的人买不起的情况请问一下是否合情?合理?有没有违背了为人民群众解决住房困难的初衷?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采煤沉陷区安置房价格提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是石屏镇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项目,项目建设资金由国家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组成,房屋价格按建设成本测算,原测算房价为每平方600到800元。在项目实际建设中,因设计修改、电梯加装等导致建设成本增加,从而每平方米房价提高。请您根据自身意愿进行购买,为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
2024年2月4日,我镇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解释。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我镇经发办,电话:0830-7146463。
感谢您的留言。
石屏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