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交通厅下属学校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的团员学生都日常佩戴团徽 并有校团委进行抽查 以亮身份 树形象 方便同学们监督
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网站留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下列情形使用团徽和团徽图案:
(一)召开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可以悬挂团徽。
(二)团的各级组织的工作场所可以悬挂团徽或使用团徽图案。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的门口不悬挂团徽。
(三)团内出版物、团组织制作的非商业用途的宣传品可以使用团徽图案。
(四)团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和其它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团徽图案。
(五)由团的各级组织主办的重大活动可以悬挂团徽或使用团徽图案。
(六)团的各级组织在互联网和其它媒体上开展团的工作,可以使用等比例制作的团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团徽及其图案须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批准。
团干部、团员在参加团的活动时应当佩戴团徽徽章。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日常工作中应当佩戴团徽徽章。团徽徽章应当佩戴在左胸前。
一直以来,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团干部和团员在参加团的活动时正确佩戴团徽。欢迎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监督检查。接下来校团委将在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之上,进一步从严治团,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