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生态城二期11号楼后面修建垃圾场的事情之前大家就反对过后来停了,今天又来了十几个政府工作人员和城管方面的人员说要强行修建垃圾场,本来二期那条河沟没整改一到夏天蚊虫就特别多,我们居民深受其害,现在在修个垃圾站我们的日子就更难过了,在一个小区里面修垃圾站在居民普遍反对的情况下强行修建合理合法合规吗?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碧桂园生态城二期11号楼后面修建垃圾分类站”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在该小区11号楼后面不是修建垃圾分类站,是对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根据《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不符合分类管理要求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改造。”升级改造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是完善垃圾分类前端基础设施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小区的重要环节。
智能环保驿站包括智能投放区、积分兑换区等,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外形美观大方,具有干净、干燥、无异味的特点。建成后,对其每日清运,居民正确投放可回收物可在兑换柜内免费兑换日常生活用品,以此调动广大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更有利于改善小区生活环境,提升小区生活品质,有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我局垃分办,电话:0830-660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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