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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都江堰供电局不作为,态度恶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06 17:01 已回复

我是都江堰市聚源镇三坝社区双水花园的商家,此视频是我打了12345市长热线投诉关于我们商铺电费收缴高达1.1一度的电费,以及电表平均每日高达288度的用电问题,以及我的诉求是实现一户一表一卡的国家制度问题。这是供电局下来的工作人员的行事作风。我身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对方工作人员直接说让我们不要租这儿的房子,试问这是国家公务人员对待民众该发出的声?是国家公务人员应尽的职责吗?难道我是身处红色土地下,却在黑暗中前行吗?请政府为我们群众做主。如果四川政府部门不能处理我的问题,那么我只能向中央政府求助。请国家公平公正的对待这个事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网都江堰市供电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9 11:42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国网都江堰市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高压专变供电的商业客户的电费收取、电量计量由专变资产管理单位管理,供电公司无权处置,供电公司只对专用变压器上高压计量点进行管理。您所在的聚源镇双水花园的专变管理单位,为都江堰市政府平台公司"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电费电量问题需要与该公司协商处置。
关于分户分表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采用高压专变供电的商业客户,原则上不受理专变内单一客户的分户申请,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推进”的原则,高压商业分户“坚持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由该户产权方自行承担由于分户业务引起的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综上所述,该处产权方可以在统一规划、统一推进的原则下,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对该高压商业专变低压分户涉及的供配电设施建设进行设计、施工,经供电企业验收合格后即可实现商业分户计量并抄表收费,供电企业免费提供方案查勘、图纸审、工程验收及用电业务办理等服务。
1月6日都江堰供电公司员工就上述问题进行上门解释,过程中确实存在服务态度蛮横的问题,对此都江堰供电公司深表歉意,已经严肃处理涉事人员。1月7日,供电公司再次上门,诚挚道歉,得到了客户的谅解。今后都江堰供电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升员工服务技能水平,同时真诚欢迎广大客户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以促进我们提供更加优质的供电服务。
国网都江堰市供电公司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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