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9月16日在苍溪县如意城签订认购书购买商铺一间并缴纳定金1万,9月16日缴纳房款4万。2023年10月10日准备补缴尾款时,查看合同因其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并要求一次性付清全款所以合同未能达成一致,未签订合同。2023年10月11日经与其协商我自愿扣除1万的违约金特申请退款。但实至今日未退还我一分钱,期间多次在售楼部询问但给我的答复是公司没钱。我想请问公司没钱就能随意欺诈老百姓血汗钱留有己用?这样强取豪夺难道就没人监管?
尊敬的杨先生: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及时核实,并与您协商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