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通川区 » 电动车占停车位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治安 投诉】电动车占停车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2 21:10 已回复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农贸市场后门,哪里有几个临时停车位,难道电动车就可以占用临时停车位,要是每个人都把电动车停在临时车位上,哪镇府在划的多也没有临时停车位划的不是停电动车,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临时停车位属于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整改一下,工作人员要做到位,不要以为当地的地方就帮当地人说话话,还说非机动车可以停放在临时机动车临时停车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3 11:03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0 10:36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 通川区蒲家镇农贸市场电动车占停车位,请问蒲家政府是干什么的”问题已收悉,我镇我镇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农贸市场电动车违规占用机动车临时停车位问题。
二、基本情况
蒲家场场镇范围内共规划设置公共免费停车位1500余个,大型停车场3个,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点13个,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室外停车位统一由镇城管办按照先到先停、依序停放的使用原则进行停车管理。
三、调查情况
您所放映问题的区域位于蒲家镇正浩街末端,距离农贸市场100余米,隶属于城镇内部公共道路。该路段因受地势所限,未能设置有摩托车、非机动车专门停放点位。但为方便辖区居民生产生活,保障道路畅通,我镇要求该路段摩托车、非机动车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有序将车辆停放于机动车临时停放车位内,因此不存在蒲家镇农贸市场电动车占停车位的问题。
四、处理意见
我镇将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切实做好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点位规划设置和分类管理,规范有序停放工作,合理解决好城镇内部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问题,近一步加强日常车辆管理巡查力度,积极引导非机动车车主,自觉遵守场镇管理要求,不断提升场镇秩序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
已与群众联系沟通。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张耕肇(19382850076)
经办单位: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人民政府
办理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