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收到任何短信、书面、邮件等知会手段的通知情况下,中江县人民法院违规冻结我的微信零钱帐号!
案号:(2023)川0623执保3397号、(2023)川0623执保3397号
我常住广州番禺区,没有去四川省中江县,也没有跟中江县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有过任何合同纠纷。无故违规冻结我微信零钱帐号对我的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22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上所诉,中江县人民法院并无管辖权,故本人对管辖权有疑异,请依法将此案驳回,并解冻我被冻结的所有帐号。
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此件不归我厅管辖,建议向法院咨询,如有法律援助需求,请向当地司法局提起法律援助,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