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3年12月4日在购买生活用品时发现银行卡账户资金被冻结,致电银行详查,告知是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冻结。
随后,我通过查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才发现和自己有关的(2023)川1803民初18609号已处于收立案阶段,收案日期是2023年11月15日,是金融网络借款合同纠纷问题。而后又查找到与其相关的(2023)川1803执保17475号已经进行到保全阶段。
对此,我做以下陈述:
1、迄今(2023.12.5)为止,我没有接收到任何电话、短信、文书等告知材料。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的这种不告知行为,让我无法知悉后协商及应诉。资金冻结行为,让我和家人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2、该纠纷合同管辖权诉讼地存在问题,合同签订地为上海普陀区,我本人户籍及常居住地在山东潍坊。
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此件不归我厅管辖,建议向法院咨询,如有法律援助需求,请向当地司法局提起法律援助,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