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发改委领导:
某企业拟建一条年产3200吨/年无水氢氧化锂生产线,该生产线以企业现有单水氢氧化锂(LiOH.H2O)为原料,经真空烘干脱除结晶水得到无水氢氧化锂(LiOH),该生产线实施后不改变企业现有单水氢氧化锂(LiOH.H2O)产能。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石化化工中:
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属于“限制类”
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属于“淘汰类”
那么,本项目拟建一条年产3200吨/年无水氢氧化锂生产线是否属于产业政策限制类?
问政网友:
您好,现就在线咨询问题作以下答复。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关规定,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装置属于限制类,单线产能3千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装置属于淘汰类。
按照您的描述,拟建项目不改变企业现有单水氢氧化锂产能,新增建设真空烘干脱水能力。建议核实该项目建设是否新增氢氧化锂生产装置,对照产业政策进行判别。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