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荔江镇柿子田村17社村民白*友家原有房屋部分为上世纪80年代所建砖木结构,部分为解放时分得的土墙房屋。土墙房屋至今有近百年,摇摇欲坠,影响全家人的居住安全。于2023年三月初向荔江镇人民政府递交了危房改造申请,经多次催促及通过12345反馈,但荔江镇政府既不上门实地勘察了解民生情况,也不和申请人沟通解决民生难题,而是拒绝正面答复且一直以暂缓批准为由推诿。特此投诉,望上级部门插手解决此事!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村民危房改造申请递交政府后,至今未得到答复”的留言收悉,我镇迅速于2023年11月26日安排农业农村办、住建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对您反映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荔江镇柿子田村17组45号居民白某友、谢某芳夫妇与邻居白某福,于1994年在上辈土改确权房屋基础上,原基拆建各自修建了一楼一底砖混结构房屋后,遗留的部分未拆建土改确权窜架结构瓦房,属于谢某芳夫妇与白某福共有。2023年2月、3月,谢某芳夫妇与邻居白某福,分别共同向柿子田村委会、荔江镇政府递交了建房申请,请求在申请人共有的土改遗房屋基础上,进行原基拆建,修建砖混结构房屋两层;因该房屋修建的年代久远,缺乏维修管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荔江镇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请按审批内容进行改造。
如您仍有疑问或者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我镇农业农村办,电话:0830—6572009。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