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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失地农民保险详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6 22:58 已回复

灵活就业加单位买职工社保十一年,现在可以买失地农民保险,两者可以合并吗?如果选择自己继续交职工社保,有什么补助?如果选择失地农民保险,已买的11年职工社保会不会被退回?不被退回的话又是怎么个和并法?如果选择一次性补偿,具体又是怎么个补偿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8 16:20

同志:
您好!
您于2023年11月6日通过“问政四川”提交的关于“咨询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留言已收悉,现针对你所咨询的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8年以后的被征地农民不再通过一次性趸缴的方式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而是采取逐年往后面缴费的方式参保缴费。经核实,您目前单位在为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您现以失地农民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单位继续为您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您每年凭缴费凭证到所涉及乡镇申请领取缴费补贴,申领金额按代缴费金额确定。享受缴费补贴年限不超过本人的核定年限。征地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加单位购买的缴费年限与后面单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因您不符合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条件,所以不能选择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的养老保障方式。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6日与你取得联系作了政策解释,如还有其它疑问,请拨打0838-7250931进行咨询。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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