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由校外培训机构执教?为什么大学生的课程计划内的创新创业课程需要额外缴费1500元?为什么缴费需要由辅导员代缴,等待江阳区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补贴至学生社保卡后,由学生转交给辅导员?这个缴费是否合理?缴费手段是否会产生其他问题?这样子的强制上校外创新创业课程从而领取政府对于倡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补助是否合理?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分为两个板块:一是学校创新创业教研室根据教学安排为全校大一学生开展创业创业课程教学,没有校外培训机构执教。二是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有SYB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旨在促进同学们就业创业,是学生自愿参加,不是课程计划内的创新创业课程。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关于鼓励大学生积极就业创业的政策,针对愿意参加相关创业培训项目的大学生在培训合格以后提供创业培训补贴用于支付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费用。为了推动就业创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是由学校组织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和规范共同为学生开展的培训。学生自愿报名后,在学生无课的晚上和周末展开学习,完成规定的课时且培训合格后就业局将为学生发放培训补贴(1000元为SYB、1500元为网络创业培训)作为培训费用。培训报名依据学生自愿原则,并不存在强制学生上课从而领取政府补助的情况,也不存在辅导员垫付培训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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