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领导您好,本人和还有一位同事(长宝)从2021年9月份开始从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州分公司(中标单位中全通技术有限公司) 微站市电 配套 防水维护及建设项目,一直以来拖欠劳动工资及调遣费用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前期铁塔通过协商处理过此事,但是本人及长宝不满意处理结果,有协商录音为证。阿坝州铁塔单方面认为本人及长宝与中标单位中全通技术有限公司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为由认定与中全通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事实本人能够提供劳动事实照片及双打卡视频,及其他劳动工人证词证言。未签订劳务合同,系属于违规,中标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劳动报酬。且中标单位私自将我和长宝的劳动报酬支付给他人(中标单位中全通技术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是导致我俩没拿到劳动报酬的最重要因素,望明察。如果上述事实不属实长宝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鉴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于10月25号在对留言人长宝的留言中进行了详细回复,这里不再赘述。建议您和长宝走法律途径或劳动仲裁解决该问题,如有疑问请您与铁塔阿坝分公司及中全通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