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一个月前在四川卫视购买了在此电视台上宣传的葛洪桂龙药膏,经他们电话描述,此药专治用于风湿骨痛,慢性腰腿疼痛,肾阳不足及气血亏虚引起的失眠多梦等症状,可以治疗五脏六腑,五脏六腑治好了,身体上就不会有病痛,简而言之就是包治百病,但经使用过后,我发现并没有宣传出来的这些作用,四川卫视电视上面虚假宣传桂龙药膏。
根据《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影像出版单位、物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
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3.违反食品;药品;保健品;卫生许可事项,混淆保健品与药品界限:
面对慢性病肆意横行的今天,来自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葛洪桂龙药膏力挽狂澜,扭转乾坤,到底凭的是什么宣传什么病都可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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