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是绵阳人,但是长期在成都上班,因家里有人到中心医院就医,所以驱车回绵阳,到了之后将车辆临时停靠在路边,上住院部送东西(路边很多人停车,本人不熟悉所以跟着停了),送完东西后就下来把车停到了医院地下停车场,并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提示,也没有收到现场罚单,第二天下午突然告知我违停了?我觉得处置流程既不合理也不合规(国家明确规定,即便是违停也应该出具罚单),整个四川我去过的很多地方都会进行提醒,连绵阳市下属区县都会进行警告提示,唯独绵阳市区不提醒不贴单,直接处罚,如果有地方规章依据,请出示!!!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到,我们的民警将会通过电话同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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