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员:
您好,我的母亲是大英县人。三十多年前,由于不堪忍受前夫的家庭暴力,母亲离家出走,来到三台县与我的父亲结婚。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我母亲一直没有办理身份证,并且与前夫失去了联系。现在,她希望办理身份证,但是在前往大英县办理时,却被告知她的户口已经被前夫注销。
由于无法联系到前夫,我母亲无法自行办理身份证。在此,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以便在不需要前夫出面的情况下,为我母亲办理身份证。
希望您能给予我们帮助,感谢!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公安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接您留言后,县公安局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向您了解相关情况。因您提供的信息有限,且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不到您母亲及其前夫的户籍登记信息,建议您到您母亲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相关户籍登记纸质档案信息,再凭该档案信息在该派出所做补录户籍询问笔录。派出所通过调查出具综合调查报告及辨认笔录后,您便可将相关材料拿到办证大厅公安户籍窗口申请补录户籍。
感谢您的留言!
大英县户籍科:
您好!
感谢您的回复,在我求助后的第二天,户籍科工作人员陆女士便主动打电话给我,效率非常高。在通话过程中,详细解答了我的问题,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建议。专业精神和热情服务让我深感敬意。
在户籍科的帮助下,我对解决户口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方向。如此高效、细致、热情的服务,让我感受到了大英县户籍科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以及对市民的真诚关怀。
再次感谢大英县户籍科在这件事上所给予我的巨大帮助。
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