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射洪市太乙镇广电站维修工来我家维捡电视线路,未取得户主同意拆下电视路游器并私自拿去占为已有。事后16日中午户主因电视信号不好要求返还并重要装上,该人员说你可以上告,不给于返还。望给于说明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理,私人物品为何可以随便掠夺?。敬望回复,致谢!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射洪广电太乙经营部装维人员于9月15日前去检修故障,检修过程中发现您家未使用网络,因路由器是赠送使用,按照公司规定,需回收路由器设备,与您交流后回收了路由器,因此未存在掠夺行为。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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