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届毕业生,学校要求转团组织关系,但是户籍地要求开介绍信和未就业证明,但是学校说只能开未就业证明,该怎么办?外面的也不收,自己家乡的团组织也不收。
网友:
你好!留言已收悉。关于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答复:
情况一:已就业(包括试用期)团员,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请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请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流动团员团支部”。
情况二:未就业
1.在外读书的苍溪籍贯大学生,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毕业后所在大学的团支部可以保留团籍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待转接状态,等找到工作后直接转入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流动团员团支部”,升学的学生转接至录取学校相应的团组织)。
2.未就业申请转回户籍地的团员,请到所在学校团组织开具未就业证明和团委介绍信之后,提起申请并选择户籍所在村(社区)团支部后,联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书记进行审核通过。
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18283936155咨询相关办理流程。
苍溪县石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