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儿童疫苗接种证的问题,上次我估计没有表述清楚,意思就是现在每个小孩都要求打很多必须打的疫苗,并有一个小本子记录所打疫苗,且小孩读书都必须要这个小本子。我想说的是这个制度都已经实行了几十年了,那时候医疗基础薄弱,针对某些疾病实行强制性政策可以理解,但如今某些传染疾病真的还有必要实行这样的强制政策么,究竟是事实需要还是某些政府购买服务需要,这值得我们深思。
作为一个中医药爱好者,我强烈建议取消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回归到疫苗的知情,自愿属性上来。
您好,您的问题已转相关单位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转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处理。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现将预防接种证制度事宜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是疫苗接种信息的凭证,是有关疫苗接种状况的证明,也是人托人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依据,儿童监护人应当依法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相关规程我相信基本都熟知,只是我们的领导些有没有根据社会发展,医疗环境的变化来研究这些问题。
预防接种证制度就像是盛世用重典的道理一样,再次希望我们的政策制定者审慎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