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计划在本市大英县经营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类型为,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陆万元整,在当地租自建房做为经营场所,请问需要向当地税务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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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税务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准备经营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计划租赁他人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对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疑问。
接您留言后,县税务局随即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及范围,其中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实际使用人、代管人都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待您正式租赁该地作为营业场所并办理税务登记后,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享受纳税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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