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成都市青羊区西府北街一号院1单元2号住户。西府北街一号院包含了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原单位)或其前身的办公楼,以及职工住宅楼。我母亲自大学毕业至退休,一直是该单位正式职工。母亲于1980年代购得该单位分配的住宅,其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于1986年迁来本址,至今户口所在地未曾变更,住宅产权未曾变更。相关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均可作为证据支撑以上信息的真实性。
自2000年左右开始,院内单位职工均在院内正常停放私家车,长期以来未出现问题。
但是,自2022年下半年,该办公楼划拨给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技术中心(食检中心,新单位)后,原单位于同年底陆续迁出。新单位枉顾我家为原单位老职工的事实,单方面指示物业公司,强行禁止我家继续在院内停放家庭用车,给我们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和费用上的损失。
今年2月以来,我家通过原单位办公室渠道同新单位进行沟通,要求解决停车问题,对方反而以强令物业公司禁止我家院内停车的方式进行回应,至今问题拖延未解决。
作为原单位的老职工,作为同一个系统内的同志,我们本着最大的善意,本希望通过正规组织渠道沟通解决,但都以对方的强硬行为或拖延不作为进行回应。
故将情况汇报至“问政四川”平台,望相关领导能督促解决。
此致!
感谢!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有关情况已电话答复。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