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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咨询】户籍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28 18:30 已回复

本人是苍溪县三川镇人,2002年因读大学,根据国家政策,必须将户口迁移到大学学校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2005大学毕业后,户籍返回原地,但是户口性质变成了城镇集体户口,住址也变了,和我现在的住址完全不一样,我现在还是和父母住在原来的农村,农村户口到城镇集体户口的转变,非本人意愿,我想把我的户口转回原籍,我在公安派出所机构跑了很多年,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我想知道,累似我这样子的情况,户口能转回农村户口原籍吗?我们80后这一代上大学,很多都是这种情况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苍溪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29 10:27

网友:
你好!
2022年12月28日你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你读书时将农业户口变为城镇非农业户口,毕业后迁回原籍集体非农业户口,现是否能变为农业户口”的信访事项,我局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回复于后: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13】6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均明确定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13】60号),是从公安机关实施户政管理要求,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中“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规定进行了明确。从上述文件下发之日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中涉及“农村籍大学生可回原籍落户”的规定不再执行。因此,2003年1月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农村籍大中专院校学生,在上述文件下发前未回原籍落户的,在上述文件下发后,不能回原籍入户。
苍溪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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