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受法律保护的承包土地被发包方非法没收进行重新分配。如今我们一家七八口人吃剩下的三份土地,怎么生活?麻烦帮我们支个招呢?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泸县福集镇石鸭滩村9组(原石鸭滩11小组)为了修建公路,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民的出行;经村民代表同意,从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开始,一直到2008年都按照土地一轮承包的相关政策执行,对户口迁出和死亡的人员收回承包地用于公路建设用地或重新发包给新入户人员,这确与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规定:“坚持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不相符。该期间收回的承包地涉及约13户、占总户数的50%。而您家姐姐2001年户口迁出、奶奶2006年死亡,都是在2008年前。后因公路建设已基本完备,2008年该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商定,从2008年后就严格执行土地二轮承包的政策: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而您家的小孩分别是2014年、2018年上户的,按照土地二轮承包政策的规定不应该享有承包地。
现在福集镇石鸭滩村9组将按照“尊重历史,保持稳定,有地划地”的原则。按政策应该收回的承包地采用传统“候轮子”的办法,对1999年-2008年期间收回承包地的先后顺序逐步给予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