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崇州市四川金盆地集团用低价团旅游、专车接送,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食,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金盆地酒厂,对我73岁母亲等很多老年人进行听课洗脑,宣称公司即将上市,怂恿老年人巨额种酒,口头承若种酒会有高额回报,3年后可以翻3倍种酒本金,公司马上上市还可以拥有股份。等等虚假宣传手段诱骗我母亲在2022年10月19号花了5999元种酒 ,简言之:花了钱没有货!
我认为该行为存在欺诈,属于诱导消费,要求索回所支付的5999元。
同时,望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为什么这个所谓的投资全是老年人?当地的市场管理单位长期以来对该公司的行为是如何管理的?如果认定该行为是合法经营,那为什么该公司的收款方式是用私人微信收款,且不开具正规发票,税务部门的监管何在?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道明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四川金盆地集团是一家白酒销售企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金盆地酒文化博览园参观,游客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散装白酒愿意代为储存的,双方签订《自愿购酒存储合同》便称为“种酒”,系公司销售产品后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储存服务,不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
现场调查中该公司证照手续符合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欺诈、强买强卖等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行为。
因消费者诉求终止合同退还费用,通过我局道明所执法人员调解,该公司于10月22日办理其母亲种酒退款事宜。10月24日9:00-9:03道明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消费者反馈调查结果,情况反映人对我局执法人员工作态度及处理情况感到满意。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