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规范网约车使用及有限避免网约车恶意剐蹭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交通 建言】规范网约车使用及有限避免网约车恶意剐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11 17:53 已回复

建议:
1.既然网约车属于运营车辆,希望能在网约车上加上醒目的标志
2.规范网约车维修流程,希望能将网约车统一到可监管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原因:
1.本人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变道,遇到网约车恶意剐蹭,如果网约车有醒目的标志,我会选择避而远之
2.事故中我由于不想耽搁太多时间,选择去快处中心处理,在不知道对方是网约车的情况下,出于好意我选择承担全部责任,然而事故处理完成后,对方声称自己是网约车,将我起诉到法院,并且提供了一个维修了四天的手写维修单,根据事故情况,及保险保险费用,维修时长,完全不合理,到作为责任人,我实在想不出对方怎么可能会将一个,最多几个小时维修时长的情况处理为四天。
3.该情况不是个别情况,我自己以及身边不少的同事、朋友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甚至法院调解员对此都司空见怪。网约车是一个运营性的群体,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对他们的规范及管理。毕竟天下苦网约车久已,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我及身边的朋友之前都认为,惹不起至少要让我们能躲得起,看到网约车我们躲得远远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15 14:37

留言人:
您好!关于您反映“规范网约车使用及有限避免网约车恶意剐蹭 ”的问题,经我区住建交局核实规范网约车属市交委部门管辖范围,已转至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后续结果将由相关部门对您的投诉反映进行处理回复。您也可以直接拨打12345进行咨询反映,更加方便快捷,感谢您对问政四川的关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25 10:38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出租汽车管理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成交发〔2021〕46号)相关规定,网约车车辆车身不得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图案、标识。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理解和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