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10日上午11时28分发布了一条《关于泰华西路等周边道路新增禁行规定的质疑》的问政投诉,5月11日下午17时05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进行了回复,但所给回复并没有根据我所投诉的内容进行答复,作为政府机关就这么糊弄群众的吗?我想再问一次,泰华西路,国华街,泰治路等街道并没有限制150毫升排量以下摩托车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文件,为什么在这几条道路上新增禁摩标识增加限制150毫升排量以下摩托车通行?相关文件和公示在哪里?禁行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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