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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电瓶车保障要看功率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29 13:23 已回复

请问威远县有规定电瓶车超过40伏不能报账吗?有这个功率限制报账吗?第二个问题,自己骑电瓶车全责,第三方没任何责任,就不牵涉到第三方,应该可以走医保塞?网上不是说第三方负责人的情况下才不能走医保吗,为什么这种情况下相当于自己弄受伤的几大万不能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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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威远县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3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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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威远县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07 15:33

您好!
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国家交通法规将电瓶车分为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和电动摩托车(机动车)。区别的主要依据就是电瓶车的“身份材料信息”(如电机功率、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电池标称电压等)。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规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交通事故包括单车事故(无第三方责任人),车辆类型不限。医保经办中,全市统一结合实际区别对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单车事故,前者不予报销、后者纳入报销。如果您所说的“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电瓶车保障”是指个人骑车摔伤,且摔伤时乘坐的“电瓶车”“身份材料信息”(包括电瓶车的电机功率)证明是“非机动车”就能纳入医保报销。否则医保不予支付。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支持。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医保政策,欢迎关注“威远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致电我局。 联系电话:0832-6181836。威远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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