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和我的丈夫都是人民教师,丈夫是省属免费师范生并于2018年9月参公,在阆中市一所乡村学校工作已满三年,我目前在西充一所乡镇学校工作,因为热爱教育所以选择教师,无悔扎根基层,为祖国乡村教育事业发光发亮,但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一是夫妻二人长期异地,无法同时兼顾家庭与工作,面临着照顾老人,养育子女的难题,只能周末短暂一聚,跨越来回接近400公里的路程,长时间以来,耗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遇到家中突发状况,更是劳于奔波,有心无力,影响了工作和生活。为此,我也时刻关注政府的相关政策,并于今年五月在省教育厅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得到如下回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规定: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工作3年以上、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当地调动程序办理,并由接收地负责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工作。请问我丈夫要调往配偶所在地西充县域的农村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南充当地调动程序该如何走?有无具体限制和要求?恳请领导百忙之中解答疑问,谢谢!
您好老师:教师异地调动,需向拟调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具体程序及要求,请详询西充县教科体局。
西充县教科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4232994或4238291。